宏力达(688330):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每日热门
来源:中财网    时间:2023-04-27 22:14:0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相关资料图)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力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宏力达在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29号”文《关于同意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力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 88.2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205,7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39,445,066.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66,304,933.2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年 9月 30日全部存入专用账户,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 28-0000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自筹资金的金额
减:募投项目支出
加:理财收益
加: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减:募投项目支出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加:理财收益
加: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 2022年5月对其进行修订,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作了明确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按照公告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资金使用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0年 9月 3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九亭支行、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 10月 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宏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宏科”)为“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宏力达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宏力达”)、福建宏科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资区支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 11月 2日完成《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相关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的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2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310069011013001952550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03004277154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807710000000064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九亭支行121914488910508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区支行905030120190005018
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8210201013300001287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0300427826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9828007880100000282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东园支行3505016593010999888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东园支行35050165930109999999
//
2021年 6月 11日,公司注销了在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905030120190005018),资金余额转至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310069011013001952550)。

2022年 7月 21日,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日,公司注销了在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821020101330000128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 10月 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3,276,185.0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 28-00023号),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和变更实施主体情况

2020年 10月 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福建省宏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为“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通过内部往来、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对应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2022年 3月 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泉州宏力达及福建宏科变更为福建宏科,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 9月 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总额 25,066.40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1,352.18万元),将节余募集资金中 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其他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具体以将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含质保金)支付完毕后余额为准)继续保留在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后续用于新建或在建项目,投资于主营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经 2022年 10月 10日召开的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已使用 5,000.0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 6月 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5,9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0%。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经 2022年 7月 7日召开的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已使用 25,9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 10月 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5亿元(含 16.5亿)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含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2年 9月 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亿元(含 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含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名称购买金额起止日期实际收益
结构性存款137,000,000.002021.10.25-2022.01.28962,753.42
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02021.11.05-2022.01.12558,904.11
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02022.02.10-2022.04.14457,397.26
结构性存款85,000,000.002022.04.18-2022.06.21394,958.90
结构性存款60,000,000.002022.06.24-2022.08.26295,150.68
结构性存款152,000,000.002022.07.29-2022.10.281,102,770.41
结构性存款50,000,000.002022.09.01-2022.12.01349,041.10
结构性存款152,000,000.002022.10.31-2023.01.04
结构性存款50,000,000.002022.12.08-2023.03.08
结构性存款30,000,000.002021.11.15-2022.01.14155,500.00
结构性存款118,100,000.002021.11.19-2022.01.18612,151.67
结构性存款377,000,000.002022.01.18-2022.01.29430,827.22
结构性存款168,000,000.002022.01.19-2022.01.30191,986.67
结构性存款545,000,000.002022.02.08-2022.07.279,568,686.11
结构性存款90,000,000.002022.10.11-2022.10.31165,000.00
结构性存款53,000,000.002022.10.18-2022.12.20273,612.50
结构性存款90,000,000.002022.11.01-2022.11.30239,250.00
结构性存款90,000,000.002022.12.01-2022.12.29231,000.00
结构性存款53,000,000.002022.12.21-2023.04.06
结构性存款90,000,000.002022.12.30-2023.04.06
结构性存款416,000,000.002021.10.08-2022.01.103,401,955.56
结构性存款378,000,000.002022.01.12-2022.07.116,202,350.00
结构性存 款388,000,000.002022.07.14-2022.12.295,335,000.00
产品名称购买金额起止日期实际收益
结构性存款50,000,000.002022.08.05-2022.11.04375,000.00
结构性存款50,000,000.002022.11.07-2023.02.07
结构性存款198,000,000.002021.11.16-2022.01.17941,720.55
结构性存款150,000,000.002022.01.20-2022.07.272,472,328.77
结构性存款205,000,000.002022.08.04-2022.11.021,314,246.58
结构性存款205,000,000.002022.11.08-2023.01.09
结构性存款300,000,000.002021.11.09-2022.01.101,426,849.32
结构性存款250,000,000.002022.01.13-2022.07.204,120,547.95
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02022.07.26-2022.10.241,282,191.78
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02022.10.27-2023.01.18
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2022.10.18-2022.12.2954,246.58
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2022.10.19-2022.12.3053,260.27
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2022.10.21-2022.12.29111,534.25
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2022.10.24-2022.12.2647,465.75
结构性存款154,000,000.002021.10.15-2022.04.202,559,822.22
5,784,100,000.0045,687,509.63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金额合计 800,000,000.00元,逾期未收回金额为 10,000,000.00元并于 2023年 1月 3日收回。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 28-00031号)。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主要核查

工作和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2,066,304,933.2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554,594,600.00554,594,600.0085,702,150.65150,956,258.0827.222023年 9月尚未完工尚未完工
341,391,100.00104,248,949.1438,630,809.31101,556,268.6997.422022年 7月
304,014,300.00304,014,300.00304,014,3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50,000,000.0050,000,000.0050,000,000.00100.00
187,142,150.86
1,200,000,000.001,200,000,000.00174,332,959.96606,526,826.77
259,000,000.00259,000,000.00259,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607,304,933.2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866,304,933.20259,000,000.00259,000,000.00
1,200,000,000.002,066,304,933.20433,332,959.96865,526,826.77

注:公司“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于2022年7月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鉴于项目投产运营未满完整年度,故公司将以2023年度项目实现的效益确认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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